二兩一:一生衣食奔波命 短命非業謂大凶,平生災難事;禍頻臨陷逆境,終世困苦事不成。
二兩二:幼年中年清泰命 身寒骨冷苦,此命推來行乞人;勞勞碌碌難度日,終年打拱過平生。
二兩三:後出外求人命 此命推來骨格,求謀作事事難成;妻兒子女應,別處他鄉作散人。
二兩四:智巧多能離家求食之命 此命推來福祿無,門庭困苦總難榮;六親骨肉無靠,流浪他鄉作老翁。
二兩五:身閒心不閒九流藝術命 命推來福祖業微,庭困營度;六親骨肉如冰炭,一世勤勞自把持。
二兩六:貧後富勞碌之命 平生衣祿中求,獨自營謀事不休;離祖出門宜計,晚來衣食自無憂。
二兩七:衣祿命 一生作事商量,靠祖宗作主張;獨馬單槍做去,早年晚歲總無長。
二兩八:卓人才能命 「一生行事似飄蓬,祖宗產業夢中;若過房併改姓,移徙二三通」。
二兩九:客商才能達變智慧命 「初年運限未能通,縱有功名後成;過四旬才可立,移居改姓」。
三兩 :衣食有餘成家命 「勞勞碌碌中求,東奔西走何日休;若能勤與儉,老來可免」。
三兩一:貧後貴衣食足用命 「忙忙碌碌中求,何日雲開見日頭;得祖基家可立,中年衣食無憂」。
三兩二:性巧過人衣食到老近貴命 「初年運蹇事謀,有財源如水流;到得中年衣食,那時名利收」。
三兩三:衣食根基命 「早年做事事難成,百計勤勞枉費心;半世自如流水去,後來運到始得金」。
三兩四:財穀有餘主得內助命 「此命福氣果如何,僧道門中衣祿多;離祖出家方為妙,晚拜佛念彌陀」。
三兩五:後過房入贅命 「生平福量周全,祖業根基覺少傳;營事生涯宜守,時來衣食勝前」。
三兩六:超羣拔類衣祿命 「過平生,獨自成家福;有福星照命,任君行去成」。
三兩七:有福壽命 「此命事不成,弟兄少力自孤行;縱然祖業雖微有,來得明時去不明」。
三兩八:財帛宜稱命 「一生骨肉,入黌門姓名標;待到年三十六,藍衣脱去換紅袍」。
三兩九:利上有福有祿命 「此命運,勞勞作事盡皆空;苦心成家計,到得那時夢中」。
四兩 :近益生匯鼎盛機關命 「平生衣祿是綿長,件件心中自主張;前面風霜多受過,後來享安康」。
四兩一:税户專才衣祿命 「此命推來是,人能;中年有逍遙福,前年運未通」。
四兩二:兵權有職才能命 「得懷處且懷,雙眉皺開;若使中年命運濟,那時名利來」。
四兩三:財祿白手成家命 「人心性,作事軒昂貴人;衣祿一生天數定,是豐亨」。
四兩四:才能好學財祿命 「萬事由天莫苦求,須知福祿賴人修;中年財帛如意,晚景不憂」。
四兩五:福祿且命 「名利推來若何,前番後奔波;命中養男女,骨肉扶持多」。
四兩六:富貴有餘福壽雙全命 「東南西北盡皆通,出姓移居隆;衣祿無虧天數定,中年晚景」。
四兩七:高官厚祿學業飽滿之命 「此命推來末年,妻榮子貴;平生原有滔滔福,可有財源若水泉」。
四兩八:官員財祿命 「幼年運道未能通,若是蹉跎命;兄弟六親無靠,一身事業晚來隆」。
四兩九:性巧精乖倉庫財祿命 「此命推來福,自成自立顯門庭;人親近,使婢差奴過一生」。
五兩 :文武才能財穀豐命 「利為名勞,中年福祿多遭;老年自有財星照,前番目下」。
五兩一:官職財祿榮命 「一世榮華事事通,自亨通;弟兄叔侄如意,家業成時福祿宏」。
五兩二:掌握兵權長壽命 「一世亨通事事能,寧;宗族福祿多,家業豐亨稱心」。
五兩三:僧道門中命 「此格推來福祿宏,興家發達其中;一生衣食安排定,是人間一富翁」。
五兩四:有權威財祿命 「此命推來且,詩書滿腹功業成;豐衣足食穩,人間有福人」。
五兩五:官職財祿豐堅命 「走馬揚鞭爭利名,少年做事費評論;一朝福祿源源,富貴榮六親」。
五兩六:官職長享榮華富貴命 「此格推來禮義,一生福祿無窮;甜酸苦辣嚐過,財源滾滾穩且」。
五兩七:官職文章壓眾命 「福祿豐盈萬事全,一生榮耀顯雙親;名揚威振人欽敬,處世神仙」。
五兩八:官祿旺相才能性命 「平生福祿來,名利兼全福壽偕;雁塔題名貴客,紫袍玉帶走金階」。
五兩九:官職財祿命 「推此格秀且,財高學業成;甲第之中應有分,揚鞭走馬顯威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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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工作職業,外出多得人扶助,逢凶化吉,而發財。 準確率:61%,來源:本命 遷移宮 加會2個及以上 左輔 右弼 天魁 天鉞
2. 愛動腦,,一生奔波,喜動,身心動,喜行中庸之道,做事計謀勞心而獲。 準確率:61%,來源:本命 巳宮
3. 夫妻關係多半,多口舌是非、爭吵、戰會離異。 準確率:61%,來源:本命 夫妻宮 加會2個及以上 火星 鈴星 地劫 地空 陀羅 擎羊
4. 屬於外型、口才好、體貼善解人意、喜歡美食、享受生活。 準確率:64%,來源:本命 坐守 鳳閣
5. 一生多病多災,或受慢性病折磨而治療。 準確率:66%,來源:本命 疾病宮 加會3個及以上 化忌 火星 鈴星 地劫 地空 陀羅 擎羊
6. 能成伴侶往往是人生某個階段中,你有助力人,但兩人觀念有多待磨合之處,背道而馳,很有第三者介入,可能會二婚。 準確率:67%,來源:本命 夫妻宮 坐守 左輔
7. 與兄弟姐妹緣份,無助力,或關鍵時刻兄弟或朋友出買。 準確率:67%,來源:本命 兄弟宮 坐守 擎羊
8. 會晚婚,知音難求。晚年可能孤獨,配偶身邊。 準確率:67%,來源:本命 夫妻宮 坐守 地空
9. 多,多空想,勞多成少,理想現實脱節,進取心不強,凡事中途而廢。婚姻或感情中,出現感情,或是覺得不如期待情況。 準確率:67%,來源:本命 福德宮 坐守 地劫
10. 會得子女。 準確率:67%,來源:本命 子女宮 坐守 陀羅
11. 面色黃白,,老年,中身材,五官端正。眼神秀俊,但流豔麗。心性,有毅力,欠衝擊力。人多學多能,保守。 準確率:67%,來源:本命 獨坐 天府
12. 多長途,青少年時自立,婚姻關係受創傷。 準確率:67%,來源:本命 遷移宮 坐守 火星
13. 男女有駕御配偶傾向,婚姻,起伏欠理智。 準確率:71%,來源:本命 夫妻宮 坐守 破軍
14. 愛惜金錢,、,尋求安定。有領導能力,領導力傾向於守成,缺乏開創性,表現一個稱職主管。宜原有局面發展,欠缺卓爾羣表現,無見解,隨波逐流。 準確率:71%,來源:本命 坐守 天府
15. 交友,有各階層有朋友,多專業人才,或於某一學術、技術者,然彼此信任方,因此流動性。 準確率:71%,來源:本命 交友宮 坐守 天機
16. 朋友多,但是得力。 準確率:71%,來源:本命 交友宮 坐守 天梁
17. 夫妻和諧,但,相敬如賓。 準確率:71%,來源:本命 夫妻宮 坐守 廉貞
18. 利外出發展,在外有權,令人敬畏。 準確率:71%,來源:本命 遷移宮 坐守 七殺
19. 無論處何地位,名義上佔取位置,居老二宜,否則受人攻擊,排擠。 準確率:71%,來源:本命 官祿宮 坐守 天相
20. 人節,愛惜錢財,不知享用,、、,早年較。 準確率:71%,來源:本命 福德宮 坐守 武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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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朋友我能幹、有才華,與朋友有爭執、摩擦象。 準確率:71%,來源:本命 交友宮 坐守 化權
美麗島事件(或稱高雄事件,當時蔣經國政府稱此為「高雄暴力事件叛亂案」)是1979
年12月10日國際人權發生於中華民國高雄市一場衝突事件。美麗島雜誌社成員核心黨外運動人士,於12月10日組織羣眾進行遊行及演講,訴求民主與,終結黨禁和戒。期間有一些理小平頭配戴青天白日徽章二十餘歲不明人士混入羣眾中演講者投擲雞蛋進行挑釁。外圍防暴隊則羣眾完全包圍住,並裏面釋放催淚彈,以及照射強力探照燈羣眾逼近,並縮小包圍圈,引爆警民衝突。[1]事件後,台灣警備總司令部逮捕黨外人士,並進行軍事審判,台灣自二二八事件後規模一場警民衝突事件。
美麗島事件發生後,許多黨外人士遭到逮捕審判,其中總指揮施明德以叛亂罪判處死刑。後當時美國卡特政府「人權外交」政策、美國國會議員以及各界壓力下,施明德被判處徒刑外,其餘有期徒刑論處。
此事件台灣後政局發展有着影響,台灣民眾於美麗島事件後開始關心台灣政治。後發生林宅血案(1980)、陳文成命案(1981)、劉江南命案(1984)撼動國際社會,使國民黨政府遭受國際輿論壓力以及黨外勢力挑戰,中國國民黨堅持一黨專政,後解除持續38年台灣省戒嚴令、開放黨禁、報禁,走向民主化。民主黨早期絕大部分領導人直接或間接參與過美麗島事件。
國民黨一黨歷史統治時期,台灣社會沒有組黨,所謂「黨外」,指一羣非屬國民黨、進行反對國民黨獨裁統治、爭取民主、運動政治組織或個人。早期,黨外人士主要是通過創辦雜誌來宣傳自己政治主張(如五零年代雷震《中國》、以及六零年代《文星》、《大學》)。到1970年代後,開始透過選舉機制,進行進一步串聯和組織工作。
「黨外」第一次組織化嘗試是1978年中央民意代表增額選舉時期,當時非國民黨候選人康寧祥、張春男、黃天福、姚嘉文、以及呂秀蓮人,選舉期間黃信介、林義雄和施明德為中心,成立「台灣黨外人士助選團」,作為選舉後援組織。
助選團協助下,黨外人士發動了文宣攻勢,印製自己傳單、海報進行散發,獲得了回應。但是1978年12月16日,美國政府突然告知中華民國政府即終止雙方外交關係。這個事件政壇引發反應。時任中華民國總統蔣經國獲知消息後,行使《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賦予權力,宣佈即日起停止一切選舉活動。斷交事件影響,到2007年,事母至孝呂秀蓮第二任副總統任內,公開抱怨,如果不是斷交會有美麗島事件,會自己母親往生不能奔喪。
黨外人士停止選舉決定,許信良、餘登發人12月25日發表《黨外人士國是聲明》,要求恢復選舉,並主張台灣人民自己決定自己前途和命運。1979年1月21日,黨外運動領袖餘登發國族認同上認為自己是中國人,並主張台灣海峽兩岸(台海兩岸)雙方民主化後和平統一,遭當時國民黨叛亂罪逮捕,當時任桃園縣縣長許信良於是次日領導20多名黨外人士發動要求釋放餘登發橋頭遊行,這是國民黨國共內戰戰敗撤退來台灣後在台灣執政以來民間發起第一次集會遊行事件。
餘登發逮捕後,施明德人努力下,黨外人士組成了一個60人「人權保護委員會」,3月9日開庭時,姚嘉文擔任餘登發辯護律師,委員會國際特赦組織合作釋放餘登發而努力。此時施明德人開始籌劃一份黨外雜誌。4月20日,監察院通過了許信良彈劾案,委員會組織聲援。事態惡化,許信良1979年秋天前往美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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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8日,《美麗島》雜誌社台北中泰賓館舉行創刊酒會時,《疾風》雜誌社人員為首的羣眾(領頭者新黨前主席鬱慕明,而裏面有中興中學學生)館外聚眾抗議、煽動過路羣眾,並吐唾辱罵、暴力毆打欲入場黨外要角[3],此即所謂中泰賓館事件。
施明德11月14日到台中縣梧棲參加一場聯合祈禱會,該會中他聽幾位台灣教會牧師建議,決定人權紀念日當天舉辦大規模紀念活動。紀念活動舉辦之前,施明德陳菊進一步籌組「人權紀念委員會」,打算當天正式成立。
《美麗島》知名度提高,1979年11月創刊2個月,發行量超過8萬冊。11月20日,「美麗島政團」台中市太平國小舉辦「美麗島夜」,會中開始籌劃世界人權日當天高雄舉行遊行。
11月及12月初,《美麗島》雜誌社雄服務處兩次遭南部警備司令部指使黑道砸毀,多處各地服務社遭破壞[4]。11月29日,黃信介位於台北市住宅和立委服務處遭到搗毀,同日《美麗島》雜誌社高雄市服務處遭人持刀械破壞,雖然報警處理,治安局未能查獲。12月7日,《美麗島》雜誌社屏東服務處遭到「軍用斧頭」襲擊,並砍傷一人[4]。數日,台北、高雄、屏東《美麗島》雜誌社服務處遭到攻擊,美麗島事件爆發埋下引信[4]。
1979年12月10日是世界人權日,《美麗島》雜誌社高雄市服務處正副主任楊青矗及陳菊「人權紀念委員會」名義,以此申請集會。11月30日正式高雄市政府警察局第一分局(今高雄市政府警察局新興分局)提出申請,要求12月10日下午6點到晚上11點,大統百貨公司對面扶輪公園(今高雄中央公園附近)舉行遊行演講活動,主旨為「慶祝世界人權日三十一週年」,但獲批准。多次嘗試失敗後,黨外人士決定計劃高雄舉行遊行。
12月9日,美麗島事件發生前一天,執政國民黨政府透過電視宣佈於雄舉行冬令宵禁演習,避免「妨礙交通社會秩序」,次日禁止任何示威遊行活動,實為《美麗島》可能舉辦遊行活動進行監控,高雄市政府警察局調集大批優勢警力包圍《美麗島》雜誌社高雄市服務處,阻擋其宣傳車宣傳遊行。當日,兩名《美麗島》義工姚國建和邱勝雄突破包圍,駕駛兩輛「農夫車」改裝宣傳車行駛至高雄市街頭進行宣傳,發傳單告示次日活動時於鼓山分局附近警察攔下,搶走擴音器、錄音帶宣傳工具,並逮捕兩人施以毆打及刑求。《美麗島》雜誌社工作人員得知消息後前往警察局要求放人,聚集羣眾於警局外,警察封鎖陸橋,避免多民眾進入,到次日凌晨,兩人才釋放。這次「鼓山事件」引起公憤,《美麗島》雜誌社高雄市服務處動員各地黨外人士前來聲援,並堅定其舉辦活動決心。使得一些原本計劃參加12月10日遊行黨外人士,如黃信介、呂秀蓮、陳忠信、黃順興人,前往高雄,準備參加遊行。
12月10日當天中午,檢察、警察、調查單位南部警備司令部指揮中心,國防部憲兵司令部高雄憲兵隊、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保安警察第五總隊冬令宵禁全面動員,防暴隊佔高雄市各主要幹道路口,開始進行交通管制,並封鎖舉辦集會預定地扶輪公園。當日雖非假日,高雄市政府卻要求各級學校提早放學,各銀行提早結束營業。
傍晚時分,來美麗島雜誌社各地服務處成員和支持者搭乘遊覽車抵達高雄。正副總指揮施明德和姚嘉文辦公室規劃遊行路線。下午4點多,黃信介自台北搭火車南下,火車抵達高雄車站時,黃信介南部警備司令持琇陸軍中交談,希望能提供演講場地,避免衝突事件發生。
晚上8點半,防暴車上冒出幾縷白煙,防暴警察開始遊行現場施放催淚彈,現場民眾開始騷動,並大圓環移向中正四路,南台路口封鎖線前方憲兵、警察爆發衝突,雙方受傷。民眾衝破第一道封鎖線時,施明德要求羣眾撤回服務處,但現場完全失控,羣眾繼續衝撞高雄市第一分局,當時人數粗估10萬人。後來民眾退回服務處,張俊宏見現場氣氛稍息,站上宣傳車要求迅速解散,但眾人留在現場傾聽呂秀蓮演講。黃越欽持琇交涉,要求先行撤離防暴隊勸退民眾解散,但持琇堅持先行驅離民眾,談判陷入僵局。
晚間10時左右,裝甲車及警隊聚集於中山一路,釋放催淚彈,防暴隊同時手持盾牌配合防暴車逼近遊行隊伍,場民眾石塊及棍棒攻擊,雙方發生規模衝突,同時有「不明人士」攻擊民宅,直至半夜民眾解散。事後官方宣稱軍警有183人受傷,而民眾無人受傷,受到質疑後改稱有50多人受傷。事件後,國民黨政府指揮新聞媒體一面倒地指責參與活動民眾(全台灣只有《台灣時報》一家做報導,並冒險刊出2張現場衝突照片,於隔天銷售一空),電視台播放憲警住院,以及發動社會各界關懷及聲援憲警情況。國民黨政府一味憲警塑造成受害者,並鋪天蓋地批評黨外人士匪黨、暴力份子、野心陰謀份子,意圖操作枱灣民眾黨外人士憤怒反感[5][6][7][8]。
下列美麗島事件被告台北地方法院公開調查庭上説出刑求過,各報記載如下:
1980年2月20日,警總軍法處以叛亂罪起訴黃信介、施明德、張俊宏、姚嘉文、林義雄、陳菊、呂秀蓮、林弘宣八人,其他30多人法庭遭到起訴,另有91人釋放。張德銘、陳繼盛人協助下,被告聘請辯護律師,後組成一個15人律師團,江鵬堅、鄭慶隆、張政雄、鄭勝助、呂傳勝、尤清、鄭冠禮、高瑞錚、郭吉仁、張火源、謝長廷、陳水扁、張俊雄、蘇貞昌、李勝雄,每名被告有兩名律師協助辯護。
1980年2月28日,發生震驚社會林宅血案:林義雄母親及雙胞胎女兒專業手法殺害,黨外宣稱慘案是國民黨政府特務策劃。
1980年3月18日起9天,軍事法庭開始審訊,受到美國首國際壓力下,國際知名媒體報導外,政府允許國內報紙刊載審訊過程被告陳辭。4月18日,軍事法庭作出後判決結果,8人全部有罪,施明德被判無期徒刑,黃信介14年有期徒刑,其餘6人12年有期徒刑,而幫助施明德逃亡者各判2年(如張温鷹)到7年(如高俊明)。[11]